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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院出台新规 生态环境保护再添司法助力
17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 《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四减四增”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众网记者注意到,《意见》主要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发力,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规定,为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高效的司法保障。
据介绍,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已成为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人民法院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进程中同样肩负着重要职责和使命,环境资源审判也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一环。在此背景下,《意见》围绕加快推进生态山东建设,服务保障我省“四减四增”工作目标实现,确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山东落地生根,提出了五大部分16条具体工作措施。
在服务保障结构调整方面
《意见》从助推产业结构调整、助推能源结构调整、助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助推农业投入结构调整等四个方面作出规定,目的是针对“四减四增”工作的各个方面,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不同手段服务保障结构调整。
在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
《意见》从推动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打好净土保卫战等三个方面作出规定,在治理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中进一步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在推动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
我省是海洋大省,各类海洋开发建设行为较多;同时,我省还拥有众多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生物资源十分丰富,为此,《意见》从加强海洋生态司法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在发挥司法引领作用方面
为更好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意见》从发挥“精品案”教育引导作用、开展司法建议工作、推动公众参与等三个方面,就努力打造精品案件、向政府企业和个人提出司法建议和法律意见以及公众参与司法提出了要求。
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
《意见》从推进立案、审判与执行衔接机制、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机制、推动建立多元共治等三个方面作出规定,为“四减四增”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高效的司法保障和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