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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评丨“主动曝光问题也是正面宣传”,是政府部门应有的开放姿态
主动曝光生态环境问题,启动追责程序,这不是曝光“丑闻”的过程,而是一条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常规路径。
5月29日,全国生态环境宣传工作会议召开。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会上表示,“近期,生态环境部接连公布了一批查处企业环境违法的典型案件,中央纪委也通报曝光六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老百姓和网友没有‘拍砖’印证了这样一个道理:主动曝光生态环境问题也是正面宣传。”
主动曝光生态环境问题也是正面宣传,这样表态值得肯定。以往在个别地方,环境违法和污染问题常常被认为是负面问题,地方政府在处理时习惯性地“捂盖子”的态度,惧怕舆论监督,即便被迫公开信息,要么姗姗来迟,要么如挤牙膏一般。
典型的如2011年“云南铬渣非法倾倒致污”事件,事发两个月后,当地政府才向社会通报这起重大污染事故。2014年兰州水污染事件,当地自来水中苯严重超标,事件发生18个小时后公众才知晓。2016年江西新余水质镉超标污染事件,当地政府公布肇事企业信息语焉不详,引发舆论质疑。
▲2014年8月29日,腾格里沙漠渗坑内存有大量工业废水。图/新京报网
个别政府部门企图封锁环境污染信息,以维持地方“正面形象”,其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在兰州水污染事件中,尽管官方一度沉默,但随着苯含量超标信息的流传,市民发生恐慌,人们纷纷涌入超市抢购矿泉水、桶装水。显然,权威信息不在场,只会让各种小道消息快速流传,盖子捂得越紧,民众越害怕,越会有非理性的举动,结果反而是“小事弄大”。
主动曝光生态环境问题,启动追责程序,这不是曝光“丑闻”的过程,而是一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常规路径。正如此次会议提到的: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主动曝光问题和有关责任人并督促问题整改、追究责任,不仅没有负面影响,而且提高政府公信力,增强全社会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信心和希望。
主动公布生态环境问题,还可以让治污转为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以往一些民间环保组织在向地方环保部门申请公开环境污染的信息和数据时,都会遭遇各种抵制。一直以来,环保部门总抱怨执法力量不足,但是,如果环境信息充分公开,民间力量完全可以成为环保部门的强大同盟军,在环境治理中形成政府和社会的合力。
近两年来,在有的领域,及时公布污染信息逐渐成为常态,如大气污染的治理,信息日益透明,这些并没有引起恐慌,相反,污染治理被置于舆论监督之下,得到了更多关注和反思,一些官员的不作为、慢作为被曝光,这些都倒逼污染治理进程的加速。
把主动曝光生态环境问题当成正面宣传,不仅是政府部门当有的开放姿态。事实上,生态环境问题、环境污染信息,攸关公众利益,按照《信息公开条例》,本身就属于政府主动公开范畴。所以,污染治理中的“捂盖子”绝非小事,那些主动曝光的政府部门,理应获得肯定与支持,而对于那些拒绝主动曝光的,相关的问责更要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