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地址:潍坊市北海路与民主街交叉口西北角 寒亭高新技术产业园6号楼三楼
公司运营电话:孙经理 139 0636 9770
业务咨询电话:韩经理 135 8919 1666
邮箱: wfytjc2015@163.com
海阳市东方花园(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名称:海阳市东方花园(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地块位置:烟台市海阳市经开区东凤大道北路以西、海盛路以南
委托单位:海阳银沙置业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
联系人:叶经理
联系方式:13853558098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海阳市东方花园(二期)地块位于烟台市海阳市经开区东凤大道北路以西、海盛路以南。本地块总占地面积为4097.88平方米。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76785°,东经121.18902°。
本地块所在区域原为埠南村村集体用地(农用地),本地块拟变更为居住用地,规划建设海阳市东方花园(二期)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59条第二款规定,“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单位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认为本地块周边企业对调查地块可能存在污染影响,因此须开展第二阶段的初步采样分析,对地块内的土壤进行针对性的布点采样检测。根据调查地块历史沿革及其土地利用情况、周边企业生产经营中排放污染物分析,确定本项目的土壤检测因子包括:土壤基本理化性质(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的45项常规因子和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地下水检测因子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常规指标(除放射性指标外的37项)和特征污染物:石油类、苯、甲苯、二甲苯。
我单位采样和检测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样品进行采集和检测,经过对地块内4个点位、地块外1个对照点位共30个土壤样品进行检测分析,仅pH、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检出,其余土壤检测因子均未检出,且检出因子数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经过对地块内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地块外1个地下水对照点位进行取样检测分析,地下水检测指标中色、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钠、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检出,其余地下水检测因子均未检出,且检出因子数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质要求。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该地块目前土壤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经综合分析认为该地块目前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到此结束,无需进行下阶段的详细采样工作。
调查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gDxgzztG1T8Eo_chkYFSw 提取码:k0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