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环境检测,环境检测机构,环境污染检测

新闻分类

联系我们

企业名称:

地址:潍坊市北海路与民主街交叉口西北角 寒亭高新技术产业园6号楼三楼

公司运营电话:孙经理 139 0636 9770

业务咨询电话:韩经理 135 8919 1666

邮箱: wfytjc2015@163.com


山东扩大轻微环境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大众日报)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行业资讯

山东扩大轻微环境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大众日报)

发布日期:2022-08-05作者:转载点击:

山东扩大轻微环境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大众日报)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对2020年印发的《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裁量基准》(2022年版)进一步扩大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新增6种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情形。  


《裁量基准》区分改正情况、补救措施、配合调查情况、当事人性质或规模、违法次数等情形,在计算公式中加入修正裁量系数。对长期守法经营、主动迅速改正违法行为并配合案件调查的排污单位,大幅降低处罚金额;对多次违法、拒不改正、不配合案件调查的排污单位给予较重处罚,最大限度实现过罚相当。  


同时,改变过去以最高裁量等级作为首要裁量因素的做法,根据具体违法行为的特点将违法事实等方面作为首要裁量因素,首要裁量因素和其余裁量因素在裁量基准中的权重各按照50%确定,使行政处罚裁量更加注重违法行为本身。  


《裁量基准》体现宽严相济处罚精神,在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不予处罚范围,新增未依法填报排污登记表、未按要求提交执行报告、未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等6种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情形。  


《裁量基准》于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




来源:大众日报


相关标签:环境检测

最近浏览:

    在线客服
    分享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
    邮箱
    邮箱
    地址
    地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