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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 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力争问题早排查、早发现、早整治、早清零
“黄河流域济南、淄博、东营、济宁、泰安、德州、聊城、滨州、菏泽9市全域范围内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混合垃圾等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一律列入排查整治范围,其他市自行组织开展排查整治。”这是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的《山东省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中提出的明确要求。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管言明说:“这次排查整治行动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全面排查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问题,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努力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
01
围绕黄河流域,全面排查整治
为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部署,生态环境部开展了2021年-2022年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今年将在陕西、山西、河南、山东4省继续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
黄河山东段长628公里,占黄河总长度的11.5%,从东明县入境,流经菏泽、济宁、泰安、聊城、济南、德州、滨州、淄博、东营等9市,在东营市垦利区注入渤海。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为山东省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拓展发展新空间,厚植发展新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工作方案》指出,山东省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的总体要求是全面排查全省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压实黄河流域固体废物环境污染监管责任,对固体废物违规堆放暂存、非法转移、倾倒和填埋等问题依法整治,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防止黄河流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发生。
02
明确工作任务,实施分类整治
《工作方案》要求,各市要组织对辖区内固体废物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进行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要层层压实辖区内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责任,加强业务培训,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各类排查、群众信访举报等历史数据资料,有条件的可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切实提高排查质效,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卫星遥感数据,通过遥感影像解译,识别黄河干流两侧的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各延伸10公里范围内疑似固体废物堆放点位,形成省级遥感疑似问题清单;梳理2019年以来沿黄9市全域范围群众举报和信访件,形成省级信访举报问题清单。
各市要对此次全面排查出的问题和“两张清单”中查实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按照“清理、溯源、处罚、公开”的要求,制定出具体整治方案。其中,能够立即整治的,立行立改;需长期推进的,列出整治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
《工作方案》指出,以黄河干流两侧的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各延伸10公里范围内的问题,均须立行立改。对于整治难度大、短时间内难以完成的,原则上应于今年底前完成整治。
今年12月底前,各市要组织对整治完成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效果。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对整治完成的问题开展抽查检查,对排查彻底、整改到位、宣传有力、执法处置规范并总结典型案例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敷衍排查、漏排漏报和拖延整改、整改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督办。
03
严格落实责任,问题按期清零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邹晓东说:“山东省黄河流域‘清废行动’主要有五个亮点,即行动早、范围广、线索全、责任清、重整改。”
邹晓东说,在生态环境部部署黄河中下游“清废行动”前,山东省率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力争问题早排查、早发现、早整治、早清零;本次排查以国家“清废行动”涉及的沿黄9市为重点,以其他7市为补充,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做到全省全覆盖;本次排查线索包括省级掌握线索,即“两张清单”(遥感疑似问题清单、信访疑似问题清单)共计2429个疑似问题点位和市、县两级掌握的群众信访、各类排查等历史数据资料,将已知线索全部纳入排查范围;本次排查的问题统计表逐级签字确认,层层压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监管责任;行动明确报送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及回头看的时间节点,并对问题进行分类整治,能够立即整治的,立行立改;需长期推进的,列出整治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以确保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不会发生。
《工作方案》指出,各市、县(市、区)要严格落实黄河流域固体废物问题点位排查整治的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黄河流域固体废物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有关部门、单位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实现问题按期清零。
在组织排查整治过程中,各地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尽快查清固体废物来源,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公开固体废物整治完成情况。要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置,避免二次污染,不得采取简单遮盖等方式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治过程中的清运、处置记录、整治前后照片等原始资料形成档案,留存备查。
山东省要求,各市、县(市、区)要将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等积极参与发现问题的整治。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