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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方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方案
1.监测方法
应急事故的监测应优先使用快速监测仪器和设备以缩短监测时间,包括各种专属性的侦检纸、速测管和便携式快速监测仪器,只有在快速监测仪器和设备不到位或速测管、速测仪的检测精度和检测范围不能满足监测的定量要求时,才考虑实验室的检测方法。
2.监测布点
2.1现场情况的调查
在布点监测过程中,应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实施布点。当事故主体为固定源(生产或存储危险品的工厂和仓库等)时,根据事故主体单位的肇事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结合事故主体单位潜在风险源资料来进行综合判断以确定。当事故主体为非固定源(运输过程中的危险品)时,可:(1)根据肇事车、船主提供或装货单所列的污染物种类和数量来确定。(2)若无法从肇事车、船上获得有价值的污染物信息,可根据举报者提供的事故污染物理化特征结合现场的调查来综合判断。如从颜色、气味、人员或动物中毒症状来确定大致为那一类污染物。当肇事车辆、船舶发生事故后,流动源可视为固定源,监测布点按固定源实施布点。
2.2相关信息的收集
该工作重要的是要做好污染事故信息的收集和调研分析工作,包括事故发生地风险源情况,肇事主体单位提供的污染信息、工艺流程图、排水管网、消防平面图及事故报告人对现场污染特征的描述。除此之外还要访问群众,搜集现场的水文、气象、地理参数和现场的污染状况,以此来实施监测并及时调整监测预案。
2.3水质监测
(1)监测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监测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应尽量避开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监测点位,如有毒蛇、毒虫出没的地点,血吸虫病区等,如必须实施监测时,须做好防护措施;在采集江、河、湖泊的水样遇到恶劣天气时,如六级以上大风、暴雨和洪水等恶劣条件,应更改采样时间。
(2)监测项目
根据对已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信息的了解,开展的监测活动,不仅要对常规监测项目进行监测,对于特殊有毒有害污染物、潜在的可能发生的二次污染物也必须实施监测。监测的项目主要由下面几部分组成:
Ⅰ 常规监测
酸碱度、余氯、溶解氧、氨氮、总氮、总磷等常规监测项目。
Ⅱ 有毒有害物质
重金属、苯、苯系物、汞、砷、亚硝酸盐、氰化物、挥发酚、杀虫剂、有机磷、有机氯等。
Ⅲ 需定性分析的一些物质
事故发生后,大部分属易界定的污染物质,仍有少部分因种种原因难以界定,需进行物质的定性定量分析,这包括上述提及的一些物质和事故发生一些新产生的物质,如金属有机复合物,易氧化还原和与周边环境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
(3)监测布点
水质布点监测,应根据地形、排污沟渠的布设及水文条件等现场情况合理布点,同时要考虑:采样人员的安全和操作方便;污染物的物理特性;群众举报的信息;水生动、植物受污染中毒、死亡的状况和河流、湖泊底部、岸边受污染的状况,以确定是否需要对底泥、地下水实施监测。
对江河应在事故地点及其下游布点,同时在事故发生地点上游采对照样;对湖(库)应以事故发生地点未中心,按水流方向在一定间隔的扇面或圆形布点,同时采集对照样品。
污染事故应采瞬时水样;采硫化物、油和某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水样时,分别单独定容器采样。
2.4大气监测布点
(1)监测人员的安全防护
Ⅰ 进入重大的毒气事件、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事故现场,监测人员必须戴好防毒面具或口罩,身穿防酸、碱、防毒服和标志马甲,手戴防毒手套,脚穿防毒靴套,以防有毒气体、有毒物质通过呼吸器官和皮肤进入人体或造成人身伤害,必要时穿戴正压式防护服。
Ⅱ 进入可能具有放射形或爆燃性物质的事故现场前,应携带便携式辐射仪和便携式有毒气体监测仪来监测现场的辐射剂量和易燃易爆气体的实际体积比,只有在经过监测确定现场没有危险时,才可进入现场。
Ⅲ 在野外采集大气样品时,应注意用电的安全。
(2)监测项目
该工作重要的是要做好污染事故信息的收集和调研分析工作,对于本地区高发性污染事故,如氨气、氢气、氯气、硫化氢、液化石油气等常规污染物的现场监测及基本的现场处理方法进行深入研究,同时对其他化学有毒气体也要做相关准备。由于气态污染物的多变性,根据其理化特性、现场气象条件,对其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物也要实施监测。
(3)监测布点
大气布点监测时,要有代表性,能体现污染事故排放和污染扩散的实际情况,且能反映人群健康受危害的程度和考虑采样的方便性。一般采用两种方法:扇形布点法、圆形布点法。
1) 扇形布点法
扇形布点法适用于主导风向比较明显(风速大于0.5m/s)的情况。布点时以泄漏源位置为圆点,以主导风向为轴线,在气体泄漏的下风向地面上划出一扇形区域(应包括整个事故影响区)作为布点范围,该扇形区域的夹角一般控制在90°,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采样点就设在扇平面内从点源引出的若干射线与预测的各个分区的边界弧线的交点上,相临两射线的夹角一般在10°~20°。
2) 圆形布点法
圆形布点法一般用于地面粗糙度小、风速低(风速小于0.5m/s)的情况,布点时,以泄漏源为圆心,参考实际情况,画5~7个同心圆。再由圆心引出8~12条放射线,放射线与同心圆的交点就是采样点的位置。
布点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a.应考虑事故污染物已排放的时间及可能产生的危害范围,同时考虑气象、地形的因素综合布点;
b.根据肇事污染气体的颜色、气味及向空中扩散或向地面沉滞的特征,跟踪气团所经路径范围布点;
c.在群众举报的区域和群众遭受危害严重的敏感区域布点。
d.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污染物理化性质,如有必要,则需对其造成的水环境、土壤环境污染进行监测。
2.5其它样品的采集
间接采集事故发生地受污染的动植物标本或遗体,送回实验室检测分析;对难降解的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事故必要时还应采集土壤样品。
2.6监测频次、方法和时间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确定
一般应急事故采样频率为每30分钟一次,对重大和关系国计民生的污染事故,应根据情况加大采样频率,有条件时采用连续自动监测。采样持续时间应根据事故的控制和恢复情况来确定。当污染事故得到控制后,可减少采样频率,至肇事污染物趋于相对稳定,不再对周围环境构成威胁,可停止监测。对小范围、瞬时性的偷排事故,考虑到大气对有毒气体的稀释、扩散和有毒气体自身的降解,其对人群健康产生的危害较小、持续性短暂,应采集最具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检测。
3.样品保存
对不能进行现场快速监测的事故样品,原则上在采样后应冷藏保存,以降低细菌的活性和化学反应的速率,并立即送实验室分析。应急事故样品一般不加固定剂,但对少数成分复杂,须转送协作实验室分析的样品,可以加固定剂保存。
保存样品的材质主要有:硅硼玻璃和高压聚乙烯。
4.实验室的分析
应急监测分析要体现快速,一旦事故发生,实验室应立即做好准备,接样时要了解有关的事故污染信息,包括事故类型、污染方式、可能的污染物,了解可能会对实验分析产生干扰的物质;选定分析仪器、样品预处理和分析方法,做好实验准备工作,一旦样品不适合于现场的快速监测而要送回实验室分析时可以尽快的进行分析。
实验室分析应优先使用国标(GB)的方法或国家颁布推荐的方法。我国目前尚未建立相应的测试方法时可使用国际上认可的方法,如美国国家环保局(VSEPA)颁布的方法,方法的使用应以保证其应有的准确度和可比性为原则,同时要考虑使用的方法要能够满足分析目的的要求。事故连续跟踪监测应对实验室中分析的应急事故样品进行带标,以便进行分析结果的质量控制。
来源:环境监测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