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环境检测,环境检测机构,环境污染检测

新闻分类

联系我们

企业名称:

地址:潍坊市北海路与民主街交叉口西北角 寒亭高新技术产业园6号楼三楼

公司运营电话:孙经理 139 0636 9770

业务咨询电话:韩经理 135 8919 1666

邮箱: wfytjc2015@163.com


气监测时进出口风量差值在多少范围才符合要求?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行业资讯

气监测时进出口风量差值在多少范围才符合要求?

发布日期:2020-09-21作者:转载点击:

废气监测时进出口风量差值在多少范围才符合要求?

来信:环境检测问题咨询

来信时间:2020-08-27

在很多工业企业的有组织废气监测过程中,进出口同时监测,但是进出口风量差别却存在一定的差值,想咨询一下进出口风量差值在多少范围此次检测才符合要求?


回复部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回复时间:2020-09-14

工业企业有组织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时,理论上处理设施进出口风量应该是一样的,但由于处理设施及管道存在一定的漏风率,所以实际上进出口风量不可能完全一致。在《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中规定,“管道的漏风量应根据管道长短及其气密程度,按系统风量的百分率计算。一般送、排风系统管道漏风率宜采用3%-8%,除尘系统的漏风率宜采用5%-10%”。而在实际监测过程中,由于监测孔开设的位置、仪器间误差、人员间误差等等都将对监测结果产生影响,也会导致进出口同步监测时风量不一致。目前尚未出台相关技术规范,对进出口同步监测时两者风量差值范围做出明确规定。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环保之家

相关标签:环境检测,废气监测

最近浏览:

    在线客服
    分享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
    邮箱
    邮箱
    地址
    地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