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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调查中土壤采样流程
场地调查土壤采样依据: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
场地调查土壤采样流程
1、 土壤采样点位布设;
2、 钻探取样;
3、 现场快速检测筛查;
4、 样品采集;
5、样品保存、运输、储存等要求。
一、土壤采样点位布设
系统随机布点法
将监测区域分成面积相等的若干地块,从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地块,在每个地块内布设一个监测点位。适用场地内土壤特征相近、土地使用功能相同的区域。
系统布点法
将监测区域分成面积相等的若干地块,每个地块内布设一个监测点位。适用于场地土壤污染特征不明显或场地原始状况严重破坏的区域。
分区布点法
将场地划分成不同的小区,再根据小区的面积或污染特征确定布点的方法。适用于场地内土地使用功能不同及污染特征明显差异的场地。
点位布设要点
1、原则上监测点位应选择地块的中央或有明显污染的部位,比如生产车间、污水管线、废气物堆放处等。
2、监测点位的数量与采样深度应根据场地面积、污染类型及不同使用功能区域等调查结论确定。
3、单个监测地块的面积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600㎡。对于面积较小的场地,应不小于5个监测地块。
二、钻探取样
结合地块所在地区的地层条件、钻探的作业条件和勘察的方案来选择经济有效的钻探方法,防止土壤扰动、发热、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挥发损失。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的采样均应采用钻孔方式,根据土层特征选择合适的土壤机械钻探设备或土壤手工钻探设备。
采样深度应扣除地表非土壤硬化层厚度,原则上建议3m以内深层土壤采样间隔为0.5m,3m-6m采样间隔为1m,6m至地下水采样间隔为2m。最大深度应直至未受污染的深度为止。
三、现场快速检测筛查
根据目标化合物和现场条件选择适当的便携式快速测定仪对土壤中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初步检测筛查。
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
便携式VOC气体检测仪
以快速筛查挥发性有机物为例:
1、校准仪器;
2、将土壤样品装入自封袋中约1/3-1/2体积,封闭袋口;
3、适度揉碎样品;
4、静置10min后,摇晃或震动自封袋30s,再静置2min;
5、将便携式有机物快速测定仪探头伸至自封袋约1/2顶空处,紧闭自封袋;
6、在便携式有机物快速测定仪探头伸入自封袋后数秒内,记录仪器的最高度数。
四、样品采集
1、在分层取样的基础上,采集初步筛查中读数较高的土壤样品,以待送回实验室检测分析。
2、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易分解有机物污染、恶臭污染土壤的采样,应采用无扰动式的采样方式和工具。注意不应使用同一非扰动采样器采集不同采样点位或深度的土壤样品。
土壤VOC采样
土壤VOC收集
3、如需采集土壤混合样时,将等量各点采集的土壤样品充分搅拌后四分法取得土壤混合样。易挥发、易分解及含恶臭的样品必须进行单独采样,禁止对样品进行均质化处理,不得采集混合样。
五、样品保存、运输、储存等要求
1、采样后立即将样品装入密封的容器,以减少暴露的时间。
2、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土壤样品和恶臭污染土壤的样品应采用密封性的采样瓶封装,样品应充满容器整个空间;含易分解有机物的待测定样品,可采取适当的封闭措施,如甲醛或水液封等方式保存于采样瓶中。同时贴上标签,注明样品名称编号等内容。
3、将标记好的样品放置在4℃以下的低温环境中运输、保存,避免挥发损失,同时送至实验室尽快分析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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