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加快推进扬尘防治标准化建设,山东省近日出台《山东省房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明确建设单位将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首要责任。
《导则》明确,施工现场应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产尘物料堆放覆盖、土(石)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施工扬尘防治六项措施。
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首要责任,施工单位负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施工扬尘防治要求,将施工扬尘防治所需费用按规定单独列支,向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施工扬尘防治专项费用。
同时,《导则》鼓励
发展工地扬尘防治绿色化措施,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使用防尘网等造成的二次污染,具备绿化条件的裸露土体、工程渣土,宜优先采取绿化措施;不具备绿化条件的,采取喷洒抑尘剂、凝固剂或覆盖等措施。
近年来,全省住建系统强化监督检查,多措并举狠抓扬尘治理措施落实。
2019年,全省共检查工地148122个,停工整改8266个,处罚企业1679家,处罚人员50人,罚款2625.2万元,实施信用惩戒681件,其他处罚66件,压实了企业工地扬尘治理的责任,提高了扬尘治理水平。
截至3月底,全省城市建成区和县城规划区内,规模以上房屋建筑工地7876个,其中7849个落实扬尘防治“六项措施”;工期超过3个月的市政工地895个,全面落实扬尘防治“六项措施”;规模以上房屋建筑拆除工地206个,全面落实扬尘防治“五项措施”。
全省核准渣土运输企业1384家,渣土车共计26539台,全部实现密闭运输,其中25382台安装GPS,占比95.6%。
来源:山东环境 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