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环境检测,环境检测机构,环境污染检测

新闻分类

联系我们

企业名称:

地址:潍坊市北海路与民主街交叉口西北角 寒亭高新技术产业园6号楼三楼

公司运营电话:孙经理 139 0636 9770

业务咨询电话:韩经理 135 8919 1666

邮箱: wfytjc2015@163.com


关于 HJ 75-2017 标准理解的回复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公司新闻

关于 HJ 75-2017 标准理解的回复

发布日期:2019-10-30作者:转载自环评爱好者网公众号点击:

关于 HJ 75-2017 标准理解的回复

关于 HJ 75-2017 标准理解的回复
2019-10-29
来信:
HJ 75-2017 表2准确度验收要求中写的是排放浓度,那我们会理解为是比对折算浓度。但如果比对折算浓度的话就可能出现实测浓度和含氧量都未能比对上但是折算浓度却比对上这种不科学的极端情况。我认为既然已经单独比对了含氧量,是不是比实测浓度更科学。
回复:
经与标准编制单位核实,《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表2准确度验收要求中排放浓度指实测浓度。


相关标签:国标,烟气检测,废气检测

最近浏览:

    在线客服
    分享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
    邮箱
    邮箱
    地址
    地址
    Baidu
    map